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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员工持股看国企改革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导语

    回溯我国推进员工持股改革的历程,可谓一波三折。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当时重点是解决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大量采用员工持股的办法,但那次改革副作用比较大。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再次开启员工持股试点的闸门。实际上,从今年7月份开始,国企改革一直大事不断。先是国家领导人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指示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其后又成立千亿级的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再到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


构建制度性的闭环操作系统

    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是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重大举措。试点有利于调动国企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国企市场化程度,激发国企经营活力。

 

    《试点意见》关于单一员工持股比例最多不超过1%的内容,是第一次提出,有利于防止国企被少数人控制。管理层占大股,少数人及其家族能轻易实现对国企的实际控制,现在这个路被封死了。对于股权流转的锁定期,要求不少于36个月。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显然,《试点意见》绝不是鼓励个人借改革之名而行牟取暴利之实。《试点意见》正在构建制度性的闭环操作系统。


期待建立改革容错机制

    此次《试点意见》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未来国企员工持股还可以进一步深化。比如,《试点意见》提到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30%。其实,对一些处在完全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这个比例还可以进一步提高,逐步提到49%。

    

    另外,此次试点的员工范围是在关键岗位工作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但什么叫骨干员工?界定不够清晰。只要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都可以考虑纳入员工持股试点。

    总体来看,随着《试点意见》的出台,国企改革往深水区又挺进了一步。深水区的改革是有风险的,像国企改革就容易遭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因此,下一步国企改革很紧迫的事情,就是建立“容错机制”。既要尽量“少出错”“不出错”,也要保障不是“故意出错”。并且这个建立容错机制的文件应该有组织部门与国资委联合起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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