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岗双责”制度,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实行层级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分解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6、公司党委要为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提供保障。
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中要有抓党建工作的内容。